1、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应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,并按规定穿戴齐劳动保护用品。
2、操作者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,身体健康。
3、操作者应熟悉电动葫芦结构使用性能。
4、严禁酒后上岗。
5、操作者要经培训合格,持证上岗。
6、起重作业前,应认真检查工作场地以及所有的工具、设备性能是否良好、可靠。
7、根据物体的重量、体积、形状等采用适当的吊、运方法和选用适当工具设备,不许斜吊,不许吊固定或掩埋的不明物件,严禁超负荷吊装。
8、电动葫芦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,如制动器,限位器失灵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,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,不允许吊装。
9、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,不允许吊装。
10、作业地点昏暗、无法看清场地和被吊物,不允许吊装。
11、起吊物品时,严禁下方行人,并设有“禁止通行”的警示牌。
12、检查电动葫芦时要坚持“停电挂牌”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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