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 125%,起升离地面约100 mm,10 min的静负荷试验,检查是否正常。
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,做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,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,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。
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,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。但未安装完毕前,切忌通电试转。
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。
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,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,严禁歪拉斜吊。
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,并仔细加以记录。
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,应保证额定载荷下,制动下滑量 S≤V/100(V 为负载下 1 min 内稳定起升的距离)。
在使用过程中,如果发现故障,应立即切断主电源。
电动葫芦不工作时,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,防止零件产生变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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